临汾霍州警方通报“网传学生虐狗”事件:已处理涉事学生

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公安局22晚发布关于网传学生虐狗的警情通报。

2月21日21时55分,霍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:在手机某视频平台中看到有几个小孩虐待小狗,将一小狗从窗户扔下导致死亡。接警后,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。

临汾霍州警方通报“网传学生虐狗”事件:已处理涉事学生

现已查明,2月20日下午15时许,霍州市某学校学生杨某(男,15岁)、杨某某(男,15岁)李某某(男,17岁)、韩某某(男,13岁)四人在路上碰到一只小狗,遂将小狗带进一住宅楼并从窗户扔下导致死亡,其间拍摄视频上传某视频平台。

目前,霍州市公安局依法对已满14周岁、未满18周岁的杨某、杨某某、李某某三人作出行政处罚,对未满十四周岁的韩某某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。教育部门第一时间介入,所在学校已对四名涉事学生做出严肃批评教育,并组成专班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教育引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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